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林业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本不应沦为国家级民营森林公园的心目中守护者及利益维护者,结果却扮演着了车站在对立面、恣意与公园讨好使绊的古怪角色。
一旁是公园两次修路辟消防通道却遭到两次行政处罚,一旁是公园内的奢华别墅、坟墓、工厂、饭店等毁林占地面积现象屡禁不止,多次申请人公安部门至今矗立不推倒。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选择性执法人员曾屡遭国内各大传媒的探讨与诟病,也引发了国内重量级法学家及律师的争相指责与义愤填膺,这种闻人下菜碟、冰火两重天的执法人员态度更加让社会各界深感心寒!事件音频:奢华坟墓被曝光后 公园车祸接到“修路和凿水塘”行政处罚告诉书2017年12月7日,东莞市林业局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飞云覆以”原本的路上展开“缩窄硬化”铺路和凿水塘,做出东林罚权告字[2017]第213号《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诉书》,责令限期一个月内恢复原状,并且罚款183251.166元。2018年3月27日,东林罚决字[2018]第6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明,观音山公园私自在“飞云覆以”(土名)山头的林地上挖山开路和凿水塘,经检验,闲置林地面积5970.50平方米,该不道德早已包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违法程度较轻。
群山间的私建“奢华坟墓”。耐人寻味的是,2017年12月5日、6日观音山不存在“奢华坟墓”的现象先后被北京青年报、北京时间等媒体曝光后,东莞市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迅速对此:当前正处于前期调查阶段,无法透漏过于多的明确细节。而当媒体报道后第二天,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就车祸收到了东莞市林业局做出的东林罚权告字[2017]第213号《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诉书》。按规定修筑消防通道和蓄水池 东莞市林业局发布命令“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4月冬至,曾因有人烧香引发火灾,焚毁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大片树林。
所以在国家森林公园内创建一条消防通道及蓄水池,既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基本必须,也是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性的基本必须。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刘志勇回应,在修路过程中,公园几乎没对树木展开采伐,没毁坏任何植被和森林面貌。因为这条路是历史上早就构成的,仍然在用于,这条道路也没树木生长。
历史上这里有采石场,这条路当时就有,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2011年底,西气东赢工程就必要用于这条路,不作了指挥部,还在路的中段周边所取了大量的土,并且也未在被其毁坏土堆的地面补种树林,完全恢复原貌,构成了现在道路周边的洼地地域和露出地块。关于西气东赢工程严重破坏森林公园生态的情况,当时公园已向当地政府部门展开检举,但当地政府仍然没处置此事。而此次有关部门所测量的面积正是当年西气东赢工程留给的“遗迹”,这是铁的事实。
西气东赢管道工程穿过森林公园,相当严重破坏森林植被。据2007年国家林业局批准后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方案》以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依法应该有权配有适当的屏蔽地下通道与设备,并且创建森林屏蔽隔离带(不含储备消防水源),借以游客遇上脑溢血安全事故或脑溢血森林火灾时有应急地下通道展开撤走。事实上,为了辟屏蔽地下通道,2016年12月和2017年3月,公园已向樟木头镇政府等涉及部门明确提出了书面申请人,拒绝辟蓄水池。
由于公园的所有行政许可申报,政府涉及部门都拒绝递交《林权证》,而发包人石新村怠于履行义务,造成了《林权证》上的使用权人长年不予更改,更进一步造成公园无法获取行政许可申报所必须的《林权证》,使得公园研发建设的所有行政许可申报都无法通过。刘志勇还回应,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还不存在当地领导在公园内辟别墅、奢华坟墓的相当严重情况,公园长年检举与媒体大量报导也得到推崇与解决问题,林业局回应置若罔闻。专家观点:突显基层执法人员乱象 体现民营企业生存环境不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指出,本案中的行政处罚,应用于行政法来抵挡,这个路原本就有,只是硬化了一下,原本的地是公园的,现在政府部门想要守住,是典型的选择性执法人员、报复性执法人员。政府官员、政府机构与民争利,利用公权力擅自抨击民营企业,容许其发展。
知名学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认为:第一、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所谓很明晰。规划下有这条路,硬化了以后,也没毁坏生态环境,而且还维护了生态环境,结果林业局却用来惩处,如果惩处也应当是规划部门惩处。林业部门作出惩处决定书,打破执法人员权限了,体现出有当地涉及部门执法人员相当严重的缺少公平公正。第二、报复性执法人员。
当初他们想要交还观音山森林公园,但是公园承包方仍然打官司到最高人民法院,最后输掉了,结为了大梁子,四处想要不解,执法人员部门的执法人员任性,想要怎么来就怎么来。融合之前公园与地方政府对立过多,涉及部门官官相护蓄意不解公园,具有显著的报复性执法人员不道德。第三、基层管理不道德乱象。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但我指出光有法律条文是远远不够的。
本案中公园内经常出现别墅、工厂、奢华坟墓等违章建筑,为什么就没人管? 事实上,公园曾经举发,政府显然没管,没一个人担起责任来。因此,本案突显基层政府管理的恐慌局面。第四、目前民营企业家生态环境恶劣。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很不利,交易成本更加低。
在大环境上,不过于有利于民营企业存活发展,民营企业本身处在这个困窘的局面。去年国家专门实施了提高民营企业生存环境的有关规定,就目前来看,这一规定还须要强化。
知名学者、司法部研究员庄春英指出:一、本案所体现行政执法的任性、给定,即位程序没充分发挥到它理应的起到,基本上是只要想罚,怎么听得、怎么说都不起作用。二、罚款是不是能达成协议行政目标?那个路早已修了,只不过它最后就是一个罚款,但罚款能无法构建你行政管理的目标?这也是个关键问题。三、至于《林权证》,公园有权利要求当地涉及部门遵守法定职责,如果涉及部门不遵守法定职责,公园有权利申请人驳回,构成案件。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认为:这个案子法律确切,事实清楚,所谓确切,这是一个地方行政强权下的法律问题和民营经济问题。法律制度有两种,一种是行政权下的法律,行政权低于法律司法权,这样叫法制;另一种是民权下的法制,民权是最低权利。我指出,融合涉及材料来看,本案突显行政强权,这也造成法律过热走形。法律是为行政强权服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应当回头法制的道路,尽量多的绕过行政权利。
同时,多利用新闻媒体等机构强化对政府部门执法人员的监督。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授竹立家回应,这个案例归属于依法行政、依法掌权范畴。
官员要么不作为,要么内乱作为,归属于十分典型的案例。我建议,这个案例可以作为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来追踪研究,意义十分根本性。针对前述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张泗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司法部研究室研究员庄春英等十余位法学界专家在论证会上分别公开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专家们融合涉及材料经分析论证后完全一致指出,本案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多处错误,确认事实不明,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应予以撤消;同时本案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内乱作为现象,归属于典型的选择性执法人员,涉及部门具有显著的背叛执法人员不道德,蓄意抨击民营企业,公园方有权驳回行政复议或诉讼。
律师众说纷纭:东莞市林业局选择性执法人员 惩处决定书不存在多处错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全职教授王才亮指出,根据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取的所有材料分析,本案不存在两个方面问题。首先,公园是不是违法建设?如果道路施工归属于违法建设,那么公安部门部门不是林业局,而是城乡规划局。比如说原本规划上没这条路,那规划局就拒绝你完全恢复修复。但公园原本国家发改委的《总体规划》有这条路,从法律上谈,公园方没根本性的违背规划,而现在是林业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
回应,公园可以向省林业厅明确提出行政复议。测绘报告是林业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不存在诸多漏洞。本案中,林业部门只确认公园修路毁坏了植被、土壤无法种树,没解释原先的林地情况和公园毁坏了多少林木等关键问题,林业部门选择性检验公园修路毁坏了地面,对道路周边的地方没检验。回应,公园可以申请人驳回,拒绝新的检验。
同时,针对强占林地辟别墅、坟墓、工厂、毁林等,公园不应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拒绝它公安部门违法建设,如两个月内不回应,就是不遵守法律职责,公园可以驳回行政复议或诉讼。知名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继续执行主任任战敏指出,本案中林业部门对这个确认很草率,惩处决定书也不存在多处错误。
第一,确认事实方面的错误。比如说面积问题,告诉书中是6108.3722平方米,但在惩处决定书里面变为了5970.50平方米,这是第一个事实问题。按照行政处罚法涉及规定,事实不明,可以申请人撤消这份惩处决定书。第二,法律限于方面的错误。
《森林法》实行条例第43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质上只拒绝责令恢复原状,没拒绝在一个月之内恢复原状,但现在拒绝你必需一个月之内恢复原状,这是法条限于错误。第三,本案不存在选择性执法人员的问题,同等情况区别对待。本案中,公园内有农庄、别墅、奢华坟墓等违法建筑,但政府部门却没惩处。
第四,本案不存在执法人员过程不公开发表的问题,公园作为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人公安部门别墅、坟墓等违章建筑;如不公安部门,公园可以行政不作为驳回行政诉讼,确保自己权益。追根溯源:病根在过河拆桥背信弃义 当地权贵与民争利时间返回1999年11月30日,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与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村委会签定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
合约誓约:由黄淦波独立国家投放资金,由石新村利用集体土地,联合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在50年的合同期内,观音山的土地及森林的所有权归石新的村委会所有;经营权、管护权归黄淦波所有。双方合作,联合获益。
2000年12月31日,观音山被东莞市政府批准后为市级森林公园。2005年12月23日,观音山被国家林业局批准后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选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19年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直坚决“轻在维护与有助于研发结合”的原则,维护森林资源,减少文化内涵,勇创旅游品牌,真抓实干,必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荒山野岭,打造成了集生态观光、休闲娱乐健美、礼佛朝圣为一体的广东省知名景区;并获得了建构二项世界第一的可喜成绩:即花岗岩石雕观音像和世界首家古树博物馆。目前,公园森林植被覆盖率已约90%以上,总计招待国内外游客将近千万人次,其中免费招待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学生、儿童、信众及当地居民300余万人次,获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被游客赞誉为“南天圣地,百粤秘境”。
可以说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为提升广东省及东莞市的社会知名度,减少其正能量,增进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等作出了大力的贡献。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绿色企业,近年来却屡受不法侵害和不公待遇,当下已身陷重重困境和很大疑惑之中,知道今后的存活和发展之路将如何回头下去。有关这方面的情况,观音山森林公园已多次上奏广东省委省政府、东莞市委市政府以及涉及的职能部门。但事到如今,问题仍然并未获得解决问题,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密集的高压线穿过观音山,给游客导致安全隐患。最典型的当属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工程、中石油西气东赢二线工程及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清溪支线工程(以下全称三项工程),在施工建设中不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程序违法、申请不仅有及私自更改设计线路等违法问题。
给景区生态环境、旅游资源、游客安全性等造成了很大的毁坏和影响,使森林公园丧失了原先的发展优势和安全性确保。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是森林旅游所相结合的最重要基础和唯一条件。
然而,三项工程的建设方和施工方,以国家或省重点项目为由,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涉及法律法规,改置观音山公园、广大游客及周边居民的反感赞成于坚决,擅自将三项工程穿过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保护区。由此造成了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相当严重迟缓,招商引资能力急遽减少,品牌形象遭到重创,景观资源整体下降,企业有形和无形资产大打折扣。更加相当严重的是“三项工程”把数万亩森林资源及每年将近百万游客的安全性置放极为危险性的环境之中,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传输观音山景区的发展空间,巩固观音山景区的社会影响力,超过整垮观音山、交还经营权的不可告人目的,当地原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市林业部门长年无端阻扰观音山发展。观音山观音广场全景图。
当前,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拒绝把旅游业培育成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更为失望的现代服务业。精研总书记曾在全国高级干部培训会议讲话中强调指出“对各种危害法治、毁坏法治、侵犯法治的不道德,全党都要挺身而出,极力斗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伤害责任追究责任办法(全面推行)》,更加具体了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应付生态环境伤害分担适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涉及职能部门理所当然从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与森林公园大力支持,并给旅游从业者获取一个较好的氛围。
坚信东莞市林业局一定需要拨乱反正,让违法者受到处罚,让守法者获得维护。或许,景区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因为个别地方权贵的目无法纪和胡作非为,还有很多人为阻碍必须回避,还有许多实际困难必须解决问题;但是,观音山森林公园对发展前景仍然充满著了信心。所谓“青山今晚,却是东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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